蔡甸水厂新建工程一取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A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4210117-230876)
项目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蔡甸水厂新建工程一取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A标段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6.1444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含税):A标段为486.1444万
元,B标段为722.8992万元,C标段为408.1224万元。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A、B、C
三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参与A、B、C三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且只允许中标一个标
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A、B、C三个标段的投标,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蔡甸水厂新建工程一取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A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蔡甸水厂新建工程一取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A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如系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已明文规定取 消施工劳务资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资格满足当地的规定)。
2.3投标人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劳务施工业绩。
2.5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4)2020年3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 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 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 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 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9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 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编号:HBT-14210117-230876)
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 招标人)的委托,对蔡甸水厂新建工程一取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蔡甸水厂新建工程一取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
1.2项目地点:蔡甸水厂
1.3工程概况:蔡甸水厂新建工程一取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
1.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含税):A标段为486.1444万元,B标段为722.8992万元,C标
段为408.1224万元。
1.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1.6招标内容:包括钢管顶进的劳务施工及管件、阀门、消防栓、新旧管连接等,配件安装 等其他辅助劳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A、B、C三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参与A、B、C三个标段的其中
一个标段的投标,且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A、B、C三个标段的投标, 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如系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已明文规定取 消施工劳务资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资格满足当地的规定)。
2.3投标人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劳务施工业绩。
2.5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4)2020年3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 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 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 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 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9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 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 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